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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长治某在职教师为学生有偿补课被通报!

    信息发布者:下一个路口
    2019-09-20 20:53:36   转载
    在职教师办班并群里发布
      


      信件内容


    潞州区实验中学北校区小学部三年级英语老师缪某某,办英语补习班并在群里公开发布,通知学生补课。请相关部门管一管。
      


      回复内容


      市教育局回复:
      缪某某老师于2018年11月,外聘为实验中学北校区小学英语教师;现任实验中学北校区小学X年级X班英语教师。
      经核实,缪某某老师暑期应个别学生家长要求,在自己居所给2个学生进行了英语辅导,每人收取600元辅导费,共计1200元。本学期开学初,因学生家长需求,缪某某老师在X班家长群发布过关于英语辅导的信息,未强制学生参加辅导,且未收取任何费用,到目前为止,该辅导班没有开始补课。
      在调查组、学校询问了解期间,缪某某老师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表示一定吸取教训坚决改正,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。鉴于以上情况,提出如下处理意见:
      1.实验中学北校区对缪某某老师进行批评教育,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,同时,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进一步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进行治理整顿,坚决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。
      2.责令缪某某老师将暑期收取的学生补课费1200元退还给学生家长,并向家长说明情况,争取家长理解,严禁以各种形式再次进行有偿补课。
    国家曾明令禁止在校老师给学生有偿补课,但在以应试为主体的评价体系下,学生补课是刚性需求,即使学生不找在校老师补课,学生还是会涌向社会培训机构补课的。对于这一现象,您有什么看法,请投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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